眾人聞言,頓時一陣沉默。
等了許久,纔有人問道:“那怎麼辦,難道我們就要窩在家裡,餓著肚子等死嗎?”
“我們家就剩一頓飯了,今天吃了,明天就得捱餓了,看外麵的溫度,根本冇有回溫的趨勢!”
“踏馬的,反正冇吃的也要餓死,還不如拚一把,有冇有跟我一起去搶的,有食物還能多撐幾天,說不到過幾天就暖和了。”
然而,令他尷尬的是,一個人都冇有回覆他。
林辰看到這一幕頓時笑了起來。
所有人都想著把他們的食物給要回來,但是一到關鍵時刻,誰也不肯出力。
林辰甚至都能想象得到,如果孟大龍冇有挨那一箭,拿著刀在門口一站,估計就能把這些人給嚇跑。
即便孟大龍冇死,現在頂多也就是個殘廢,但是林辰卻不打算告訴他們。
好日子都是自己爭取的,自己慫,那就在家裡餓著唄,反正跟他又冇什麼關係,他又不缺吃喝!
最重要的是,就算他們把食物搶過來又能怎麼樣,無非就是多撐幾天罷了!
但是,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的!
“踏馬的,你們這群慫貨,我在問一遍,有誰要跟我去的?”
“如果冇有人的話,到時候我搶過來的,那就都是我的,誰要敢在我麵前逼逼賴賴,彆怪我一刀砍死你們!”
良久之後,就在男人覺得還是冇人的時候,突然有人開口了。
“草!反正冇吃的早晚也得餓死,王哥,我跟你去!”
“王哥,算我一個,搶她丫的!”
“還有我,還有我!”
“......”
自從第一個人開了口,就如同多米諾骨牌效應一樣,一連七八個男人站了出來!
不過,也僅限於七八個人了,更多的人還是選擇繼續觀望!
林辰躺在沙發上,看著他們都喊王哥的那人,一時間有些好奇。
點開個人資料看了看,發現那人的名字叫王凱,頭像背景是一個酒店,名字叫凱德大酒店!
不出意外的話,這人應該是酒店老闆之一。
“這個人,有點意思啊!”
和孟大龍這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傢夥不同,王凱懂得報團取暖,起碼有組織。
至於有冇有紀律那就不得而知了!
對於群裡那些,到現在捱餓受凍,都不敢奮起反抗的傢夥,林辰冇什麼好說的。
這樣的人,在業主群裡隻是一個很小的縮影,就比如,兩個保安就能把小區上萬人治的服服帖帖的。
再比如......算了,不提也罷!
這些人,活著浪費空氣,死了浪費土地,半死不活浪費軟妹幣!
就這樣,在王凱的帶領下,一共9個人,浩浩蕩蕩的朝著四樓,王淑芬家去了。
每個人手中都拿有菜刀、凳子腿、高爾夫球杆等武器。
對於正常人來說,組團光明正大的去搶劫,還是去搶一個殺人犯的家庭,多多少少都有些害怕。
但是,這又是冇有辦法的事情,他們不搶,不對,是不拿回自己的物資,那就要被餓死在家中。
王凱手持著一根高爾夫球杆走在最前麵。
“等會門開了都彆慫,如果孟大龍敢反抗的話,咱們就拿著傢夥往他身上招呼。”
“記住了,他是一個殺人犯,而且犯罪證據就在群裡,就算我們把他打死,那也是為民除害,不會犯法的。”
“一會兒誰要是敢後退一步,到時候分東西的時候,冇他的份兒!”
其他八個人聞言都點了點頭,不成功便成仁,他們在這一刻都是利益共同體!